疫情防控费用(疫情防控费用管理办法)

疫情防控费计入什么科目

管理费用科目当疫情防控费用属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或与组织管理直接相关时,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例如,采购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或支付行政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

疫情防疫支出应计入损益类会计科目,具体处理方式如下:科目归属原则疫情防疫支出需根据使用部门确定具体科目。若用于企业日常办公或员工防护,通常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若用于生产部门或车间防护,则计入“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若用于销售部门,则计入“销售费用——劳动保护费”。

疫情防控费计入“管理费用防控费用”科目。以下是详细解释:疫情防控费用的性质:疫情防控费是指企业为应对疫情而发生的购置防疫物资、设置隔离设施、进行环境消毒等各项支出。这些费用是企业遵守政府防疫规定而产生的,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本。

疫情防控物资的会计科目归属需根据具体用途确定:若作为储备物资使用,相关支出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此类物资通常用于企业日常运营中的劳动保护,例如为员工配备的口罩、消毒液等。根据会计处理原则,此类支出属于企业为保障员工安全而发生的合理劳动保护费用。

管理费用:行政部门发生的防控支出(如办公区域消毒、员工健康监测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疫情防控费”,同时确认进项税额(如有),贷记支付科目。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相关的防控成本(如客户接待防护用品),借记“销售费用——疫情防控费”,贷记支付科目。

疫情防控费是指为应对疫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购置防疫物资、设置隔离设施、进行环境消毒等支出。这些费用是企业为遵守政府防疫规定而发生的,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本。会计科目的选择 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在核算这些费用时,应将其计入管理费用-防控费用科目。

工程造价对防疫费用作出新规定。

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这一规定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持依据,避免因防疫成本增加导致的经济纠纷。

青岛市规定:青岛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建设工程新开工及复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指出,由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产生的实际费用可列入工程造价成本。合理延长合同工期郑州市规定:对项目建设中确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允许合理延长合同工期,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

在建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拟建工程同样执行此规定。过渡期处理:2023年1月8日至通知发布前已发生的费用,施工企业需留存书面证明资料(如防疫物资采购发票、人员隔离记录等),并通过签证程序按实际支出结算。

其他规定 对可能发生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波动,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的相关条款执行。方舱医院等疫情防控应急抢建项目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确定工程造价时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大量集中投入对成本的影响,以及疫情防控、赶工、降效等费用。

公路工程造价中,新冠疫情事件可作为不可抗力因素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具体索赔原则和内容如下:工期索赔:工期顺延: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工期可以顺延。因疫情导致的停工、复工延迟等,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申请工期顺延。例如,若因疫情导致关键线路上的材料设备到货延误,应顺延工期。

疫情防控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的费用,计入税前工程造价并及时计取。这一规定确保了因疫情防控而产生的额外费用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补偿。开复工期间确需隔离的人员,工资按工程所在地较低工资标准的3倍计取。这一规定保障了被隔离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他们在隔离期间的收入不受太大影响。

山东省疫情防控费15元

1、山东省在Ⅲ级及更低响应期间,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计取标准为发承包双方确定的不高于每人每天15元。以下是详细说明:根据山东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自山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开始之日起(2020年5月6日),在Ⅲ级及更低响应期间,针对建设工程领域,明确规定了疫情防控费的计取标准。

2、山东省政策调整2024年3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正式停止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5号),并同步调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

3、取消了。根据查询山东省人民政府服务官网显示,鉴于疫情防控到位,山东省内已于2023年1月全面解封,此后不再计取防控费,山东省疫情防控费取消了。

江苏省: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

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两部分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

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费用的范围: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江苏总价措施费结算主要涉及工程排污费、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新冠疫情防控费用及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具体结算方式如下:工程排污费: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时,暂按不含工程设备费、规费及税金造价的0.1%标准计取。工程结算时,按有权部门实际收取金额,凭发票按实计取,列入工程造价。

根据2021年疫情补助政策,只对两类人发放补贴。今年以来,为有效防控疫情,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因采取防控措施导致费用增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对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的计取,制定如下指导标准: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由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疫情防控增加费组成。

湖北防疫费用怎么列入工程造价

1、计费基数:明确甲供工程材料、设备费用需列入计费基数,确保服务成本全面覆盖;最低收费: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避免低价竞争影响服务质量;适用范围:涵盖工程预算编制、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多元化服务场景。

2、工时费用标准:正高级职称人员500元/小时;副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00元/小时;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00元/小时;材料设备询价15元/条目;钢筋计算12-18元/吨。最低收费限制: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3、同时,因疫情常态化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减轻企业负担。具体防控要求: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核实人员身份及健康信息,建立“一人一档”制度,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

三年抗疫,花了多少钱?

三年抗疫直接相关财政支出规模庞大,但具体总额需结合细分数据进一步核算,核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预算60948亿元及疫苗费用约1200亿元。卫生健康预算支出:三年累计60948亿元2020年至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中卫生健康支出总计60948亿元,较2017-2019年增长24%,是抗疫财政投入的主体部分。

三年抗疫总花费难以精确统计出一个绝对数字,但可从部分关键数据了解大致规模,2020 - 2022年卫生健康支出总计达60948亿元。以下是详细介绍:2020年抗疫花费:2020年抗疫方面费用达到2万亿,其中核酸费用高达15亿。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卫生健康这一项的支出为19201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了12%。

三年抗疫,全民接种疫苗。在各级政府不遗余力的推动下,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全国超过13亿人接种了新冠疫苗,累计报告365123亿剂次,按每人接种3支每支疫苗200元计算,共约079万亿元。 三年抗疫,全民核酸检测。

发表评论